2009年高新区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简章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淄博军分区《关于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的意见》的要求,为激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进一步促进高新区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的对象范围和条件
    征集对象指在派遣期内、淄博高新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未婚男性未就业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征集对象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政治条件符合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体格条件符合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有关规定。
    参加高新区基层就业项目在服务期内符合条件的高新区生源的本科生,经服务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已落实工作单位、办理了派遣手续的毕业生须经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征集计划
    2009年高新区事业单位计划征集10人。
三、征集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2009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在高新区火炬大厦三楼多功能厅(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现场报名。按目测初检→资格审查→交费(同时交报名材料)程序进行。
2、目测初检。由征兵部门聘请医院专家大夫按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对报考人员进行目测初检,目测初检合格后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目测不得由他人代办,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有关身体等方面的缺陷的,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2)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淄博高新区2009年征集部分高校毕业生入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淄博高新区2009年征集部分高校毕业生入伍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登陆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下载并提前填写好。(网址:http://www.zbgxqrc.com
4、交费。
    报名人员经目测初检、资格审查通过后交纳考试费,每人40元。同时提交已经审核的相关材料。
    符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69号)相关条件的特困家庭毕业生,减免考试费,报名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低保证》等。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笔试时间:2009年10月28日上午9:00—11:00???
    2009年10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在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人事科(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09号火炬大厦1503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凭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领取,过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缺一不可。
(三)面试。
    
面试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报考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10分钟。考官按照结构化面试要求聘请专家择优组成。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空缺名额不进行递补。面试成绩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另行通知,10月30日前完成。
(四)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和征集计划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如报考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分排序。体检政审由兵役机关、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公示合格的,由兵役机关负责办理相关入伍手续,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签订高新区事业单位用人协议。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有关待遇
1、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返乡后,根据原征集计划安置到高新区事业单位工作。具体安置办法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另行制定。
2、应征入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优惠政策。
3、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当地城镇籍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4、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返乡后,一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分别到当地兵役机关和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报到。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在报到后三个月内安置到高新区事业单位工作。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伍后不再列入高新区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在部队服役期间转改士官、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转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
(2)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被刑事处罚的;
(3)退伍后一个月内不到兵役机关、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报到的。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淄博市征兵办公室:3187262
高新区组织人事部:3586123
监督电话:高新区纪委:3581545


附:1、淄博高新区征集部分高校毕业生入伍报名登记表
    2、淄博高新区征集部分高校毕业生入伍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